發布日期:2022-04-20 發布單位:河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各省直管縣(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有關單位:
為加快推動我省軟件產業集聚創新,促進軟件產業園區規模化、特色化、專業化發展,決定開展首批河南省軟件產業園區申報認定工作,現依據《河南省軟件產業園區認定管理辦法(試行)》(豫工信信軟〔2021〕130號),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經縣(區)級(含)以上人民政府正式批準設立,符合河南省軟件產業發展規劃、產業布局。
(二)有明確的園區產業發展規劃、招商規劃和配套保障措施。
(三)所在地政府(管委會)重視園區建設發展,出臺了支持園區建設發展的配套政策措施。
(四)具有專門的園區管理機構,有獨立的辦公場所和專業管理人員。
(五)園區內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企業聚集度較高,擁有若干省內或全國知名度較高的軟件企業,擁有若干全省或國家市場占有率較高的軟件產品。
(六)園區2021年度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收入(以下簡稱軟件業務收入)不低于3億元,且占園區年度銷售(營業)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30%。
(七)擁有一定數量的軟件著作權、專利等知識產權;擁有市級及以上軟件相關研發機構。
(八)具有功能完善的公共服務平臺或具有較強的公共服務能力,能夠提供測試認證、體驗推廣、企業孵化、成果轉化、金融服務、招商引資、法律服務、人才培訓等配套公共服務。
(九)園區內軟件企業均已按照國家統計局、工業和信息化部《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統計調查制度》要求,注冊登錄工業和信息化部運行監測系統并按時填報數據。
二、申報認定程序
(一)園區自愿申報。符合條件的園區管理機構可向當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進行自愿申報,提交《河南省軟件產業園區申報書》(附件1)。
(二)地方審核推薦。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對轄區內園區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出具審核推薦意見后將園區申報材料報送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三)專家集中評審。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組織成立專家組,對各地審核推薦的園區進行材料評審、實地考察后,集中審核認定,形成評審意見。
(四)結果公示發布。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根據專家組評審意見,擇優確定《河南省軟件產業園區名單(第一批)》,并在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門戶網站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后,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發布《河南省軟件產業園區名單(第一批)》,并正式授牌。
三、有關要求
(一)請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于2022年5月20日前將經審核推薦的園區申報書(紙質膠裝2份、PDF電子版1份)、《河南省軟件產業園區推薦表》(附件2,紙質版2份,PDF、WPS電子版各1份)報送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信息化與軟件服務業處)。
(二)對申報過程中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申報資格,已經通過認定的將取消稱號,且兩年內不得再行申報河南省軟件產業園區。
聯系電話:0371-65509865 郵箱:gxtxrc@126.com
郵寄地址:河南省鄭州市熊兒河路93號鹽業大廈
2022年4月19日
附件1:河南省軟件產業園區申報書
附件2:河南省軟件產業園區推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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